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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章程变更的公告
2018-12-17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经公司股东会2018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,本公司为落实《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》及其配套规则等监管规定要求,进一步加强股权管理,将关于股东管理的相关监管要求、股东的权利义务、董事会在股权事务管理工作中的责任等内容写入公司章程,为实际控制人阳光化工作提供股权事务管理层面支持。上述章程修改事项已经上海银保监局筹备组核准(核准文件: 沪银保监(筹)复[2018]200号)。截至本公告日,相关事项正在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。
特此公告。
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
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
该公告已于2018年12月17日在《金融时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刊发。